2017年是抗日战争纪念日的第72周年,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中、美、英、苏四国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四国政府在各自首都(重庆、华盛顿、伦敦、莫斯科)同时宣布接受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当时的国民政府于第二天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了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